近日,办公厅印发了通知,强调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重要性及其与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紧密联系。这一举措是保护长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步骤。通知中详细指出了沿江各地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细化并完善各项措施,确保其全面落实。在长江禁捕及渔民安置方面的努力,体现了对生态环境的尊重与保护。
【知识点】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体现。这一决策是着眼于全局,为子孙后代谋福祉,具有划时代意义。农业农村部作为牵头部门,需在现有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其他如发展委、部、财政部等部门,亦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三个确保”:一是在规定时间内,如2021年1月1日起,确保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实施长达十年的禁捕期;二是巩固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成果;三是确保退捕渔民得到妥善安置,实现转产转业,保障其生计长远稳定。
【重要言论回顾】
在2018年4月26日的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曾指出,我们必须从的长远利益出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共同努力保护,不进行大规模开发。这一理念深化了我们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认识,也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相关术语解读】
“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指的是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长生态环境。“长江经济带”则是指沿长江分布的经济区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