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无闲田,揭秘“四海”的真正含义,让你一秒看懂这句古话的智慧!

《锄禾日当午》这首流传于中小学课本的悯农诗,背后竟隐藏着一段关于著作权的争议历史。这场争议始于十多年前的发现,有人指出这首诗其实还出现在清人编的《全唐诗》中,署名聂夷中。这一发现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似乎聂夷中在这场争论中占据了上风。

对于这一观点,一些学者表示异议。他们提出,宋代的《全芳备祖》中并未将这首诗归于李绅名下,而是列在聂夷中的名下。根据宋人撰写的《唐诗纪事》,聂夷中的生平经历十分清苦,他出身贫寒,对民间疾苦深有体会。《全唐诗》收录的聂夷中的诗中,有不少是描绘农民生活和农村景象的。基于这些理由,一些人认为这首诗的著作权应归属于聂夷中。

作者王瑞来教授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考证。他重新了相关的典籍,并发现除了《全唐诗》之外,清代的《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和《御览经史讲义》也有关于聂夷中作此诗的记载。但无论是宋代还是明代的记载,都属于后出,更重要的证据应该来自唐代的记载。

在唐代范摅的《云溪友议》中,王教授找到了明确的证据,书中记载了李绅的这首诗。而且,李绅在登进士第之前就已经有了这首诗,这一说法也在其他唐代文献中得到证实。去唐未远的五代后蜀远的《鉴诫录》也明确记录了这首诗是李绅的作品。宋代的《太平广记》和《唐语林》,以及明代的陆时雍和彭大翼的诗选和类书,在提及或收录此诗时,均记在李绅名下。从唐到清,大多数文献都倾向于将这首诗归于李绅。

王教授认为,以聂夷中的个人境遇来揣测诗文的作者并不够有力,且容易流于主观臆断。他强调考证应重证据,尤其是重视早出的、较为接近原始的证据。从现有的文献来看,李绅是这首诗的作者似乎更为可信。即使从个人经历来看,作为中唐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之一的白居易能写出同情下层百姓的诗篇来,那么李绅同样可以写出《锄禾日当午》。不能仅凭个人经历来否定或肯定诗的作者。这一研究成果发表在《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