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条款解读
该条款主要描述了生产区的设施种类,包括罐组、装卸设施、灌装站、泵或泵房、原料(成品)仓库、污水处理场以及火炬等。这些设施在石油化工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4条款解读
该条款针对的是石油化工企业内的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锅炉房、自备电站、变电所、电信站、空压站、空分站、消防水泵房(站)等。这些设施的合理布局和设计对于企业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2.0.5条款详解
此条款对全厂性重要设施进行了分类说明。第一类包括全厂性的办公楼、控制室等;第二类则涵盖了锅炉房、自备电站等公用设施。每一类设施在企业的运营中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接下来的条款,如2.0.6条至2.0.21条等,也分别就区域性重要设施、明火设备、装置内单元以及沸溢性液体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例如,2.0.6条款解释了区域性办公楼、控制室等的重要性;2.0.8条款则明确了明火加热炉、废气焚烧炉等明火设备的具体含义。
对于地面火炬的分类,2.0.33条款中提到了封闭式和敞开式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