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公积金中的自住住房定义:深度解读住房公积金!

最近,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关于热点问题的解答如下:

一、青年人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申请青年人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申请人需满足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连续在本市足额缴存公积金至少三个月,并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同时正在租赁本市住房。满足条件的职工可以每月申请该业务,每月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在本市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时,还商贷提取的额度有何规定?

首次提取时,额度不得超过自2024年1月1日至提取日期间的累计还款金额(包括提前还款及结清部分)。再次提取时,额度则不超过上次提取次日至本次提取日期间的累计还款额。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且提取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应至少保留余额加担保余额的5%。

三、异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特殊要求?

对于异地的职工,除了满足日照市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需在日照市外的城市工作并正常缴存公积金;能够提供电子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领);在本市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转移或缴存不少于额度5%且不超过缴存地公积金余额的款项。其中,胶东五市的职工可以豁免转移或缴存的要求。

四、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如何处理?账户金额该如何安排?

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因离职而封存满半年,且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及担保,那么可以申请终止劳动合同提取。若已在其他城市重新就业并开户缴存公积金,也可以申请异地转移接续。若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及担保,无理离职提取或异地转移业务。在这种情况下,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提前归还公积金本金。

以上内容综合自东港发布和日照住房公积金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