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的定义,是众多养殖户关注的焦点问题。
据牡丹全媒体记者从市畜牧兽医中心了解,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和散养户是根据设计的畜禽出栏或存栏规模来区分的。对于以肉食为主要生产目的的畜种,如肉牛、肉羊、生猪、肉鸡和肉鸭等,通常是根据设计年出栏量来界定;而对于以奶、蛋、皮毛为主要生产目的的畜种,如奶牛、蛋鸡、蛋鸭和兔等,则多以设计存栏量来界定。
关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省里的标准涵盖了生猪、奶牛、肉鸡、蛋鸡、肉牛、肉羊、肉鸭、蛋鸭和兔这九大畜种。具体标准包括:生猪年出栏数量不少于500头,奶牛存栏数量不少于100头,肉鸡年出栏数量不少于4万只,蛋鸡存栏数量不少于1万只,肉牛年出栏数量不少于100头,肉羊年出栏数量不少于500只,肉鸭年出栏数量不少于5万只,蛋鸭存栏数量不少于1万只,兔存栏数量不少于3千只。
对于畜禽养殖专业户,其标准则参照了鲁牧畜科发〔2017〕11号文件。具体为:生猪年出栏量在50头至500头之间,奶牛存栏量在5头至100头之间,肉鸡年出栏量在2千只至4万只之间,肉鸭年出栏量在2千只至5万只之间,蛋鸡/蛋鸭存栏量在5百只至1万只之间,肉牛年出栏量在10头至100头之间,羊年出栏量在50只至5百只之间,兔存栏量在3百只至3千只之间。
养殖规模低于专业户标准的则称为散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