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四十五年前的那段日子,我在家乡的一所高级中学的学生食堂担任炊事员。当时,食堂里的几位师傅和司务长年龄都比我大上二三十岁。食堂的杂务工作,如采购、搬运等重体力活,总是交给我这个年轻人来做。虽然当时只有十七八岁,但我并不觉得辛苦,反而乐于在其中,因为我渴望认识更多的人,见识更广阔的世界,更重要的是寻找新闻线索。
有一天,司务长杨老师让我骑着他的自行车去后街的面条铺买50斤面条。当我载着面条回来时,发现车胎没气了,无法继续前行。于是,我来到对面的修车铺请求打气。
修车铺的门口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打气3分”。当我完成打气后,我掏出3分钱给修车铺的人。他却告诉我需要6分钱。我疑惑地问:“你不是写着打气3分钱吗?”他回答:“一个轮胎3分,你打了两个轮胎,应该给6分。”
我心里想,这可能是一个想的人,但算了,我还是多给了3分。
那时候,我的月工资只有32元,其中还要向大队缴纳20元的公积益金,自己只留下8元的生活费,实际上没有多少剩余的钱,所以对于这几分钱我也很在乎。
杨老师是一个很喜欢我、对我关爱有加的人,他仗义,喜欢讲直理,爱打抱不平。我向他讲述了这件事情后,他立刻骑上自行车去修车铺理论。
他严厉地对修车人说:“上哪有这种收费方式,你这是欺负人!”杨老师像老师训学生一样教训了那个修车人,并且追回了多收的3分钱。
那次经历让我变得谨慎,从此以后,每次给自行车或电动车充气时,我都会先问一句:“打气总共多少钱?”以避免再次发生纠纷。
现在的世道似乎变了。每当我问这个问题时,显得有点多余。甚至有好几次,当我没有零钱时,那些陌生的修车人一边说着“不用给了”,一边推着我让我离开。
我骑着车子走远了,心里依然感到尴尬。我在想,大家都是为了生活而忙碌,下次路过的时候,我一定要把打气的钱给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