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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学习旅程中,家长可以发挥其引导与监督的作用,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作息规律。至于具体作业的完成情况及质量,则应由学校教师承担其教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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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中小学生家长的反馈显示,部分老师布置的作业量过大或难度过高,甚至有些作业需要家长直接参与完成。这种现象在陕西省教育厅的关注下得到了规范,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有家长完成或代劳的作业。

为了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学校的教育责任,理顺家校关系,消除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全国应统一推行不向家长“布置作业”的规定。这是为了确保家庭教育回归其本质,减少家长的焦虑,并强化学校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过去那种由家长代批改作业或参与其他学习任务的做法,在各地曾被视为“家校共育”的典范。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做法却存在诸多问题。它不仅不利于培养孩子的自主学习能力,还可能使孩子形成错误的习惯,即将学习任务视为家长的义务。

家长过度参与孩子的学习过程,陪读现象普遍,这不仅增加了家长的负担,还可能使家庭亲子关系变得功利化,以分数和成绩为重心。这无疑使家庭教育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附庸,忽视了孩子的全面发展。

原本,家庭教育应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情感和社交能力等方面。通过父母的陪伴、交流和引导,增进亲子关系,并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当家长被频繁地卷入批改作业、辅导功课等任务时,他们便可能沦为教师的“帮手”,孩子的自由时间被作业所占据。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们需要对教育评价体系进行,引导学校和家庭回归各自的教育职责。其中,“家校共育”的概念需重新定义。这里的“共育”应更多地聚焦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而非单纯的学习任务。家庭教育应着重于培养孩子的品德和社交能力,而学校则应专注于知识教育和素质拓展。

虽然家长可以监督孩子的作业完成情况,以协助其形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但具体作业的质量和完成度仍需由学校教师负责评估。这样不仅能确保学校履行其教育职责,也有助于减轻家长的焦虑和亲子矛盾。

为了促进学校和家庭建立健康的关系,全国应统一实施不向家长“布置作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