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篇章中,我们探讨了双阶段增长率的估算方法,尽管借助速算表可以简化计算过程,但该方法仍然显得稍显繁复,缺乏直观性。还有更加简单直接的方法,该方法在实际中也被广泛采用,尤其是巴菲特在评估企业价值时似乎偏爱这种方法。
我们前文所提及的公式,其背后逻辑是清晰的。在预期收益率为10%的情况下,我们使用单一永续增长率来预测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的增长。根据不同的增长速度,我们可以得出相应的估值倍数。
让我们回顾一下巴菲特在1991年致股东的信中的一段话。
巴菲特指出,某些类型的公司,如媒体企业,其净利润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自由现金流。这类公司非常适合使用DCF(折现现金流)估值模型。他进一步提到,假设有一个媒体公司,其每年利润可以按照6%的速率永续增长,当使用10%的折现率来计算其年金的现值时,一家年利润为100万美元的公司可以被估值为2500万美元。
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数学计算。在巴菲特看来,理解不同永续增长率对应的估值倍数至关重要。这就像我们熟记乘法口诀表一样,他在心中可能也存在着一张类似表1的估值速算表。
那么,这种25倍PE的估值倍数是怎样得来的呢?尽管信中没有详细解释,但通过参考表1中的动态PE列,我们可以发现6%的永续增长对应的估值倍数正是25倍PE。
再来看一些实际的市场数据。以贵州茅台为例,其当前的动态市盈率约为40倍,这表明市场预计公司每股净利润的永续增长率为7.5%。对于分众传媒来说,其动态市盈率为18倍,意味着市场认为公司每股净利润的永续增长率为4.5%左右。
对于银行类股票,如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虽然它们没有直接给出净利润的永续增长率,但我们可以从它们的动态市盈率中推算出关于每股分红永续增长率的预期。例如,招商银行的动态市盈率约为22.1倍,意味着市场预计其每股分红的永续增长率为5.5%。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如白酒和媒体企业,其净利润往往被视为近似于自由现金流。而对于银行来说,其未分配的利润和核心一级资本的概念需要特别注意。
总结而言,本文所讨论的DCF估值方法及对应的速算表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具有重要价值。虽然文中未涉及具体的投资建议,但希望读者能够通过学习和交流,更好地理解企业估值的逻辑与技巧。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