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岳雄
中华文明浩瀚如烟海,语言文化更是其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方言俗语与汉语成语如同两株并蒂莲,虽同根生却绽放出不同的花朵。它们不仅是历史长河中沉淀的文化瑰宝,更是中华民族多元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生动载体。在潮州方言中流传的“弓龟食鳖”这一俗语,与汉语成语“证龟成鳖”虽然都含有“龟”和“鳖”这两个字,但两者在语义上却大相径庭,如同两条平行线各自延伸,展现了语言表达的奇妙多样性。
粤东潮汕地区这片土地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潮州方言俗语如同当地人民生活的一部分,融入了日常交流的每一个角落。“弓龟食鳖”便是众多俗语中独具特色的表达,它以其独特的语言魅力在当地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
“弓龟食鳖”,在潮州话中,“弓”与“经”发音相同,均为gêng1。因此,这一俗语更准确的写法应为“经龟食鳖”,意指某人总是设心机、耍手段去占他人便宜,与潮语口语中的“张食人”“经食人”意义相近。这里的“龟”和“鳖”并非字面所指的动物,而是被赋予了象征意义。“龟”在潮州文化中象征着憨厚老实,而“鳖”则代表着财富或利益。因此,“经龟食鳖”可以理解为“经食龟鳖”,形象地描绘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利益的行为,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例如:“某某某经龟食鳖,你跟他做生意要格外小心!”“能够识别这种经龟食鳖的小人,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然而,这一俗语的产生并非偶然,它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潮汕地区自古以来商业繁荣,人际交往复杂多样。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侵害他人利益,这种行为自然引起社会普遍的反感。于是,“经龟食鳖”这一俗语应运而生,成为潮汕人对这种不良行为的形象刻画和有力谴责。
如果说“经龟食鳖”是潮州方言俗语中的一朵奇葩,那么“证龟成鳖”这一汉语成语则以其独特的智慧和深刻寓意,成为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璀璨明珠。
“证龟成鳖”在结构上与“经龟食鳖”相似,是一个动宾式结构的成语,“证”为动词,意为证明;“龟”和“鳖”为名词,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动物。整个成语通过荒谬的论证方式,生动揭示了那些为了证明自己观点而不惜歪曲事实、混淆是非的人的行为。这种对事实的尊重和对真理的追求,正是中华文化中“求真务实”精神的体现。“证龟成鳖”通常用作谓语或定语,形容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的行为。例如:“某人为了一己之私,常常证龟成鳖,混淆视听。”
这一成语最早出自宋代苏轼的《东坡志林·女妾》:“晋武帝欲为太子娶妇。卫瓘曰:‘贾氏有五不可:青、黑、短、妒而无子。’竟为群臣所誉娶之,竟以亡晋。……俚语曰‘证龟成鳖’,此未足怪也。以此观之,当云‘证龟成蛇’……”。苏轼在这个故事中讲述了一个辩论趣事:有人为了证明自己观点正确,竟然将一只乌龟硬说成是甲鱼(鳖)。这种明显违背事实、混淆是非的做法,自然引起人们嘲笑和讽刺。于是,“证龟成鳖”这一成语由此而来,用来形容那些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的行为。
通过对“经龟食鳖”和“证龟成鳖”语言现象的深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潮州方言俗语与汉语成语在表达方式和文化内涵上既有相似之处,又展现出各自独特的魅力。
潮州方言俗语以其生动形象、贴近生活的特点,成为当地人民交流思想、表达情感的重要工具。它们蕴含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和民俗风情,是中华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而汉语成语则以其精炼含蓄、富有哲理的特点,成为中华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它们不仅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还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潮州方言俗语与汉语成语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共同构成了中华语言文化的独特魅力。它们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语言表达方式,还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在汉语语言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继续传承和弘扬这一优秀文化传统,让方言俗语与成语在新时代的舞台上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