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性本自具足,色彩亦源于空性。古人有云:“情深则伤,欲盛则损。”然而,人类存在于世间的根本动力离不开情感与欲望的驱动。那么,我们常提及的“七情六欲”究竟包含哪些内容?情感与欲望是人类共有的心理与生理现象,为何会形成“七情六欲”这一特定表述?让我们首先探究“七情”的内涵。
“七情”的概念最早见于《礼记·礼运篇》,其中记载:“喜、怒、哀、惧、爱、恶、欲,此七者不学而能。”在《三字经》中亦有相似记载:“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备。”通过对比两者所述内容,我们可以发现,七情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感反应,其中“喜、怒、哀、乐”是最为显著的情感表现。“欲”作为人类日常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人们更常提及“喜、怒、哀、乐”,但“欲”同样不可或缺。谈及七情,不得不提及佛教对“七情”的阐释。
实际上,佛教的“七情”与儒家的“七情”在本质上并无显著差异,均指“喜、怒、忧、惧、爱、憎、欲”七种情感。
因此,七情是人类与外界互动中表现出的相对稳定的情感反应,贯穿于人与外部世界的持续交流之中。那么,什么是“六欲”呢?《吕氏春秋·贵生篇》首次提出了“六欲”的概念:“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那么,“六欲”具体由哪些构成?东汉学者高诱对此进行了注释:“六欲,生、死、耳、目、口、鼻也。”
由此可见,“六欲”泛指人类的各种生理需求或欲望。人类若想活得丰富多彩、充满活力,就必须满足这些基本需求。因此,嘴要进食、舌要品味、眼要观察、耳要聆听、鼻要嗅闻,这些欲望与生俱来,无需后天教导。后来,人们将这些需求概括为“见欲、听欲、香欲、味欲、触欲、意欲”,共六种欲望。
然而,佛教倡导“看破红尘,六根清净”,在《大智度论》中的阐释却与上述观点有所不同,认为“六欲”是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想欲。佛教将“六欲”定义为世俗之人对异性天生的六种欲望,即现代人常说的“情欲”。
因此,当今语境下的“七情六欲”,通常情况下,七情包括:喜、怒、哀、惧、爱、恶、欲;在医学领域中,七情则指喜、怒、忧、思、悲、惊、恐;六欲一般包括生、死、耳、目、口、鼻;而佛教认为六欲是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华欲、人想欲。
不同的学术流派、宗教信仰对七情六欲的解读虽有所差异,但普遍承认其不可避免性。通常说法中,六欲包括:色、声、香、味、触、法;七情包括:喜、怒、哀、惧、爱、恶、欲。那么,为何七情六欲会包含这些内容?最初,古人仅认为人有四种基本情感,即《中庸》中提到的“喜、怒、哀、乐”。
后人进一步解释,当人遇到心仪之物时会“喜”,遭遇厌恶之事时会“怒”,得到所爱之人时会“乐”,失去所爱之人时会“哀”。由此可见,“怒”源于“恶”,而“乐”则源于“爱”,因此在“喜、怒、哀、乐”之外,又加入了“恶”与“爱”,情感由此从四种细分为六种。
然而,人们在情绪变化时往往难以敏锐感知自身情绪的波动,甚至某些情绪之间并无明确界限,例如“恶”与“怒”。古人认为,在“怒”和“哀”这两种情绪尚未达到顶峰时,中间还会产生“惧”,因此六种情感进一步细分为七种,这就是“七情”的形成过程。
在“怒”和“哀”达到顶峰时,中间仍会产生“惧”,这也是“七情”的由来。上述七情中的“欲”与《中庸》中的“乐”有何关联?古人认为“乐”与“欲”是相通的。因为人得到所爱之人时会“乐”,而根据古人的理解,“欲”即贪欲。之所以会“爱”,正是因为有“贪欲”,因此“乐”与“欲”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但“贪欲”这一概念在此处并非完全带有贬义。
它指的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例如眼睛需要观察事物,耳朵需要聆听声音,正如《礼记》中所言,七情是“不学而能”的。至于“六欲”的说法,最初源自《吕氏春秋》,其中记载:“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这句话的意思是,“全生”之人,其“六欲”都得到了适当的满足。
所谓“全生”,是古人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虽然古人并未具体指出“六欲”包含哪些内容,但后人注释认为,六欲包括生、死、耳、目、口、鼻,以泛指人类的各种欲望。
古人有古人的理解,今人也有今人的阐释。七情,即七种情绪:喜、怒、哀、惧、爱、恶、欲;六欲,即六种欲望:求生欲、求知欲、表达欲、舒适欲、情欲。人类的所有情绪,均可归纳为上述七情;人类的所有欲望,均可归纳或分解为上述六欲。
人类的情感自然丰富多样,但也应注意避免过度泛滥;而人类的欲望往往无穷无尽,如同“一山更比一山高”,但必须牢记人类痛苦的根源在于内心的欲望,因此“欲”虽不可避免,但也应避免过度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