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快递公司联合采取新的配送策略,不再坚持送货上门服务。在没有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快递员会擅自代为签收,并通过短信通知收件人前往指定超市使用取件码提取包裹。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线购物,但便捷的购物体验在快递配送环节却遭遇诸多挑战。
收件人往往在毫无通知或意见征询的情况下,被快递员引导至快递超市签收包裹。随后,收件人收到短信提示,必须前往距离较远的快递超市取件。然而,无论是雨天、大件物品还是生鲜产品,都给收件人自行搬运带来极大不便。
多次要求送货上门的请求均遭到各种理由的拒绝(例如:快递员离职、三轮车行驶问题等)。值得注意的是,邮政、京东、顺丰等快递公司的车辆仍能正常上路运营。联系快递公司总部反馈情况后,发现总部从未取消送货上门业务,也未授权快递员代签收的权利。
一些路边杂货店也能自行决定代收包裹,而快递员在送货前从不提前通知。收件人甚至通过淘宝物流系统才得知包裹已被代签收。例如,签收人“海洋宝宝”这一奇怪名称,多次投诉后仍无监管部门的作为,问题无人监管。
某消费者反映,其淘宝订单物流显示包裹再次被签收。投诉后,快递员先是电话承诺中午送货,但两小时后才到达。要求签收时,消费者表示:“平时从未签过字,今天为何为难?包裹不是已签收吗?请说明原因。”结果快递员回应:“不要就不签”,随即离开。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应将快件投递至约定地址或收件人指定代收人,并通知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然而,快递员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的行为,并非条例规定必须完成的任务。若非网购,而是亲友寄送且未保留单号,包裹将面临退回或被快递私吞的风险。
在众多快递公司中,某达快递的印象最为负面,可用“三差”概括:公司领导素质差、员工服务态度差、整体口碑形象差。
公司领导及中低层管理人员素质低下,言行不一,出口伤人。员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存在辱骂、殴打客户、丢包、调换包裹、擅自代签收等恶劣行为。
包裹通常不送达家中,快递员私自签收后随意丢弃于驿站、店铺或门卫处(物流显示“包裹已签收,签收人是:家人签收”),即视为派件完成。这种做法后果严重。若用户未检查货物,出现破损、缺件等问题,无法拒收,反而需支付退回费用。即使解释并非本人签收,也无人相信。
据淘宝、天猫商家透露,部分客户在购物时明确要求商家“拒收某达快递”,商家因此较少选择与某达合作。希望这种抵制行为能对快递行业起到警示作用。
对于不遵守《快递暂行条例》的行为,用户可采取以下措施:1)在淘宝购物时,联系商家反映情况或直接退款,由商家与快递沟通;2)在淘宝订单页面右上角,通过物流客服或投诉渠道反映情况;3)投诉至快递总公司,目前网页投诉便捷高效;4)向邮政投诉;若仍无回应,可前往国家邮政局投诉网站进行投诉,该网站非常实用。